我市公布市本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从市编办获悉,我市市本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集中清理规范已圆满收官,并在全省率先公布《市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纳入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保留市本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56项,其中,审批要件既可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的10项,必须由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46项;纳入行政许可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9项。
市政府部门将于近期在门户网站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清单,接受社会监督。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后,凡未纳入清单中的中介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应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技术服务,纳入行政许可程序,一律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
市编办主任黄敬东介绍说,此次清理规范,坚持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从中介机构服务行为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突出问题入手,广泛听取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减负、利企、便民的特点。通过这次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有效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和切断利益关联,必将为促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提供可靠保证。下步,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建立惩戒和淘汰机制,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从制度上切实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工作;进一步优化中介服务工作流程,缩短服务事项的完成时限,规范收费形式和明确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方便群众办事;结合我市权责清单调整实际,依照法定程序对清单进行适时动态调整,确保清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