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召开全县律师工作座谈会
2016年4月8日,灵寿县司法局召开了全县律师工作座谈会,县司法局局长赵军华主持会议。县司法局主管副局长赵志峰、县法律服务管理科长尹庆忠、县法援中心主任雷文魁以及全县律师共31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去年以来全县律师工作进展情况,指出了当前律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今年的律师工作进行了安排。
首先三个律师事务所主任分别汇报了今年一季度的工作开展情况,每名律师分别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和“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努力服务‘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两个主题一一作了发言。
赵军华对全县律师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法治灵寿发挥的重要作用给以充分肯定。
然后,赵志峰传达学习了2016年4月1日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雷文魁解读了市司法局《关于“关爱农民工、下岗职工、农村留守人员”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通知》实施意见。赵军华对2016年律师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一是要加强律师工作领导;二是要求全县律师必须依法执业,拥护党的领导;三是律师积极参与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四是律师积极参加县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工作;五是广大律师要肩负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促进社会稳定工作。
为保证2016年律师工作得以落实,局长赵军华与各律师事务所签订了《2016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责任书》。
赵军华要求广大律师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和执业纪律,自觉规范执业行为,提升自身素质,在具体办案中,既要坚持维护公平正义,不办错案,同时也要维护党委、政府的形象。
赵军华强调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激励机制,加强对政治信念坚定、大局观念强、业绩突出的优秀律师的培树、表彰和宣传,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使律师工作在灵寿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职能作用。
2016年,在开展乡镇“法治大讲堂”和“法律咨询进乡村”活动的同时,县司法局从全县律师事务所挑选资深律师组建“灵寿县法律服务巡回咨询团”,将不定期深入全县各乡镇、村和民营企业巡回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