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治疗性生物制品自查自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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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8日发表
为了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按照省卫生计生委要求,5月份,对全市所有疾控机构及预防接种单位治疗性生物制品的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接种单位全面清理停用并退回“兰菌净”,所公示的有关“兰菌净”等治疗性生物制品的宣传内容现已全部清除。明确各级疾控机构及接种单位严禁将治疗性生物制品作为疫苗向群众推介使用,要优先保证第一类疫苗接种,不得诱导以第二类疫苗代替第一类疫苗,同时向儿童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和引导工作,严格按照“知情告知、自愿自费”原则接种第二类疫苗。通过此次自查工作,有效净化了我市二类疫苗使用情况,增加了二类疫苗使用的透明度,保护了广大儿童及儿童家长的切身利益,进一步规范了接种单位的免疫规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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