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禁止幼儿园讲授汉语拼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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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8日发表
据新华社石家庄9月8日电(记者齐雷杰)针对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幼儿园“小学化”问题,河北省教育厅规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禁止幼儿园讲授汉语拼音、识字等内容,小学一年级应坚持“零起点”教学,不得随意减少汉语拼音课时。
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开展汉语拼音教学和小学缩短汉语拼音教学时间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要求,幼儿园不得开展汉语拼音教学,不得以集中授课方式或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进行汉语拼音认读拼写训练,不得给幼儿布置此类家庭作业。
河北规定,小学招生时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汉语拼音读写等考察,不得单独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举办汉语拼音班选拔儿童入学,不得以汉语拼音竞赛证书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公办、民办幼儿园和小学违反规定,将受到撤销示范园称号、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降低幼儿园类级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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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13:50:2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