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司法局创新服刑人员点名制度确保暑期矫正工作安全
为确保暑期安全稳定,实时掌握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日常行为,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大名县司法局对全县每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发放《告知书》,进行“日点名、周走访、月考核”三种点名制度,并建立点名台账。
据悉,大名县司法局对全县每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发放《告知书》,告之服刑人员在社会服刑期间必须遵守周汇报、月谈话、月学习、月劳动、法定事由需外出请销假制度,按规定使用定位手机外,在重点时期遵守“日 点名、周走访、月谈话”制度。对此次执行的三种点名制度,点名方式分为:1、定位电话点名;2、短信点名;3、qq点名;4、微信点名;5、当面点名。结 合定位手机,创新使用微信定位系统和微信实时位置分享相结合点名。工作人员对矫正对象除常规点名外,每位矫正对象还必须汇报思想动态和日常行为,同时县社 区矫正管理股要求司法所对点名全程视频录像并存档上报,该局局长贾建民和主管局长叶爱霞每周一开会调度司法所暑期安保工作开展情况。对未按要求参加点名的 社区矫正对象,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给予谈话、警告等处罚。
自点名制度的实施以来,对56名违反点名制度的 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了戒勉谈话,对1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给予了警告,对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1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即时发现并上报。重点时期点名制度 的执行,进一步增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的可控性,确保了暑期安全稳定,有力促进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张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