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市委第一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工信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0类问题29项具体问题,相应提出了51条整改措施。目前,25个已整改完毕或长期坚持,2个基本完成,2个正积极推进。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自成立以来,班子成员按照组建时分工分管工作,期间只因领导增减进行了两次微调。原班子成员形成自己“一亩三分地”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意识,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别人插不进手,对不分管工作不关心、不提意见,本位思想严重,缺乏创新动力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组集体议事制度特别对涉及“三重一大”内容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党组会议体现痕迹记录。二是党组会前将研究议题提前书面征求班子成员意见,不搞临时动议。书面征求意见稿研究后由办公室留存。三是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等党内规章制度,已通过党组会审议,现已印发并严格执行。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4年以来党组会议记录未显示纪检组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内容,且廉政提醒较少”的问题。一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协调和联动配合工作,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对局“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二是健全完善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做好部门风险点排查和集中整治,主动向纪检组报告廉政风险防控情况;三是主动邀请纪检组对局党员干部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廉政组织谈话,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定期召开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 市国资委党委 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0项具体问题,细化分解为26个整改事项。目前,已完成24个,基本完成2个,需要长期坚持的正在持续推进。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主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肃产权管理。准确界定产权登记范围,将监管和委属企业全部纳入产权登记范围,实现全覆盖。落实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交易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实物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将国有资产处置、国有股权转让等事项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是严格信息披露。印发《保定市市属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办法》,将信息披露范围延伸到全市国有企业,丰富监督管理手段,加强国有资本监管和风险防范,着力打造阳光国企。三是严格经营业绩考核。落实《保定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组织业务培训,加强督导检查,制定了2017—2019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四是严格巡察稽查。对企业“三重一大”、经营管理、党的建设等进行巡察,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印发《企业国有资产稽查办法(试行)》,对举报、信访、审计、监事会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专项稽查,对可能或已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事项进行专项稽查、日常稽查和延伸稽查。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企业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印发《保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提高落实工作制度质量的通知》,健全企业领导人员履职监督、责任追究管理体制。拟制定《市国资委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的具体措施,推动“四个同步”“四个对接”落实到位。二是立足企业实际,区分不同类型,突出工作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搞好筹划部署,增强党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三是着眼新时代国企基层党建工作特点,创新方式方法,通过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四是印发《市国资委关于树立、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的实施意见》,推动企业抓好典型培树,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发改委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0个问题,研究制定43项整改措施。其中,15项整改措施已完成,16项整改措施明确了完成时限正在推进整改,12项整改措施需长期坚持。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把握和引领经济新常态存在差距;承担的扶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向上工作协调、向下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市发改委党组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找准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2017年,市发改委承担着钢铁火电去产能、禁煤区“双代”和易地扶贫搬迁三项重大任务。工作初期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可供借鉴的经验又很少,进展一度较为缓慢。市委巡察组提出问题后,市发改委党组进一步提高认识,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更全面的预判,加强对上沟通协调,对下各级层层传导压力,全力协调配合,紧盯进度,各项工作进展加快提速。经过努力,2017年11月,钢铁火电去产能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提前完成全年任务;禁煤区双代工作于取暖季前已顺利完成,实现具备通气(电)供暖条件;相关县工作主动性明确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稳步推进。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责任担当不够,职能作用发挥不力,在履行发展与改革宏观调控的职能方面还不够到位”的问题。市发改委提出以下措施:一是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按照《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在投资项目核准、规划、用地、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按照并联办理的要求,编制审批事项目录、联合评审事项目录、中介服务目录及审批流程。通过多种方式对各类评估事项进行有机整合,探索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新模式。二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7〕35号)有关规定,严格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三是主动服务企业和群众。紧紧围绕全市“双创双服”活动,向全社会发布服务承诺,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行一次性告知,推动政务公开,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7个主要问题,分解出25项具体问题。目前,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今年4月18日,省环保厅规财处在《关于参加环保部水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项目技术指导会议(华北片区)有关情况的报告》中指出‘保定市申报材料编制差,有关领导不重视、不参与,环保部对其给予了严厉批评’”的问题。受到上级批评后,市环保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立即召集负责项目申报的主管领导及相关处室,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批评,责成作出深刻检查,并全力弥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同志进行约谈,对已调任省环保厅的相关责任人,已将该问题通报给省督察专员办公室,由省督察专员办公室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聘请省环科院编写《保定市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逐县调度协调项目申报。通过积极努力,按省厅时限要求上报并通过环保部评审,按期完成了项目申报入库任务。2018年1月23日—26日,环保部召开2018年水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项目申报评审会,由于市环保局提前组织谋划,聘请专业技术单位编写了《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项目方案》,经评审我市申报项目有39个项目入库,入库项目资金212亿元。项目申报质量、数量和入库项目金额三项全部名列全省第一。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抽查市环保局相关执法案卷和征收排污费的资料时,发现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在《保定市直管企业2016年排污费核算明细表》中‘2015年第4季度排污费(元)’项目栏数额为空白”的问题。相关单位立即召开全体会议通报上述企业排污费收缴登记不规范的问题,对作为排污费收缴责任人的两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关人员在单位全体会上做出了检讨。目前已完善了排污费征收台账。通过对历年排污费征收台账自查,未发现征收不到位问题。鉴于2018年开征环保税,将对2017年第四季度的排污费认真核算,做好排污费征收的收尾工作,为“费改税”过渡期营造良好的开端。为严肃工作纪律,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10方面25个问题。目前,已完成21个,未完成4个。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的问题。一是统一思想。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按照统一、尽责、有为、自律的工作要求,树立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以真情凝聚人心,以事业鼓舞士气,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完善制度。修订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有关制度,确保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正确决策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工作和责任,树立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良好执法形象。三是落实责任。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全面传达学习部署,再次推动工作落实,将牵头的商事制度改革“多证合一”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放管服”改革取得实效。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问题。一是强化监督。坚持执行报告制度,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等重要事项实行审批备案。坚持日常提醒制度,在重大工作和节假日期间,发送手机廉政短信,经常性提醒党员干部严于律己、廉洁从政。二是严格考勤。印发《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目标绩效管理加强机关考勤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机关考勤制度,合理安排休假事假,加强组织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优化环境。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多证合一”综合服务窗口,负责统一收件、信息录入、初步审查、扫描分发、统一发照等工作,实现“多窗受理”向“一窗受理”的转变。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 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质监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10个具体问题,安排部署了24项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8个,基本完成2个。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省委、市委今年开展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以及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中,党组对两个专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结合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加强“四个意识”宣传教育,开展了集中学习研讨专题教育活动,聘请市委党校专家教授、十九大代表进行专题授课。二是对“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及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梳理整改的问题,面向全体职工公示公开,再次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把两个专项行动纳入常态化管理,同时设立举报箱,征集举报线索,随时整改。三是在召开以“四个意识”为主题的党组民主生活会时,把两个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自查,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落实国家强制检定免费政策措施不力,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之后,仍存在继续收取强制检定费现象”的问题。市质监局进行了深刻反省,一是组织开展了专题教育,组织各收费单位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政策,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执行法规政策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组织力量对各收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举一反三,严查违反收费政策和规定的行为。三是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查找问题根源和危害,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执行意识。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对各单位收费情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规收取强制检定费的问题,严肃问责,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纠正违规问题,并追究领导的责任。目前,这一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 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扶贫办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3方面11个问题细化分解为26个小项。目前,已全部完成。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对河北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批示为指导,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为抓手,深刻自查自纠,查摆整改,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学习,每月集体学习相关专题不少于两次。面对脱贫攻坚重点难点问题,党组成员个个“扛得起责任,攻得下堡垒”。在实际工作中,该单位做到以扶贫脱贫工作为抓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当参谋提建议,在2018年工作谋划上,把2018年确定为“脱贫攻坚冲刺年”,以提高扶贫脱贫质量为主线,突出深度贫困地区,以发展产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市场决定、社会帮扶、组织保障五个作用,着力强机制、补短板、重实效,确保精准施策到位,努力做到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全年将实现7万人脱贫,顺平、曲阳、唐县3个贫困县脱贫摘帽,为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夯实基础。 此外,市扶贫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不必要的会议、文件。2017年10月至今,市扶贫办组织的会议、下发的文件同比减少30%以上。同时,按照***扶贫办、省扶贫办要求,全面自查规范数据填报问题,尽最大可能减轻基层负担。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措施单一,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会同市纪委、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印发《保定市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办法(试行)》(保财〔2017〕293号),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保定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保财农〔2017〕72号)。2017年11月,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开展了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核查了阜平县、顺平县、涞水县和易县2016—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2018年2月,开展产业扶贫项目问题集中核查,聘请专业审计师、会计师全程参与。同时,针对基层扶贫工作人员金融、财会专业知识不足的问题,印发《保定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题大培训实施方案》,将其列为乡村扶贫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人防办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32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29个,基本完成2个,未完成1个。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为防止警报器误鸣、误报,人防办采取简单的24小时断电办法进行管理,遇有突发情况,反应不及时”的问题。采取了2项具体措施:一是抽调精干人员,迅速成立4个警报器检测维护小组,利用48天时间,对全市所有警报器进行检测维护,逐个加电,确保每个警报器处于完好状态,随时可以鸣响。二是印发《保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警报器日常管理维护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警报器的日常管理。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日常人防政策宣传不够,氛围不浓,范围不大,城市和农村还有死角”的问题。市人防办党组专题研究,采取了3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印发《保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措施》。二是不断加大人防宣传教育的力度和广度。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完成人防宣传“一条街”、30个社区、公园宣传场所、样板学校等人防宣传的展板制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人防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拟于依托清苑区冉庄地道战红色景区建设人防宣传教育基地1个。目前,前期工作已经协调完毕,拟于2018年正式建设完毕,投入使用,面向农村及社会各界开放。 市商务局党组 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1个问题细化分类,梳理出32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31个,基本完成1个。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牵头抓总力度不够,抓重点、抓难点、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解决问题的思路不够宽、办法不够多”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积极谋划。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商务工作紧密结合,以雄安新区和京津冀协调发展为契机,站在保定发展的高度谋划好工作思路和责任目标。二是深入调研。每个分管领导深入基层进行了调研,找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出抓商务工作切实有效的“药方”。三是集体决策。党组领导班子自觉坚定党性原则,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最大限度发挥领导集体智慧。四是发挥核心作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五是明确工作导向。紧紧围绕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个工作重心,力争重点工作领域有新突破,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更优化,改革发展有新进展,对接京津、服务雄安有新成效,开发区承载能力有新提高,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外商投资、境外投资有新作为,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上新水平,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确保全市商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三年多来,学习‘群众路线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够,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周密计划。制定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安排意见》和《学习计划》。二是抓好落实。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通过抓学习制度落实,提高大家学习的主动性和持续性,每名党员干部都能积极抽时间坚持自主学习,学原著、读原文,做到随学随记随感想。三是注重学习效果。到目前,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8次,各支部也按自行计划安排学习20多次,理论中心组和各支部按计划集中学习得到有效落实,学习领会中央省市精神更加深入、学风更加扎实。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安监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10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9个,基本完成1个。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在业务工作上对全市安全隐患底数不清,重大安全隐患了解不够,存在上级要求干什么就干什么,发生了什么问题就抓什么的消极被动,缺少对整体工作的创新谋划部署”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了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由县级领导干部带队,组织7个督导检查暗查暗访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并由市主流媒体全程***报道,定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公开曝光。同时,为进一步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监管措施。一是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年内印发《市直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市直部门监管责任。二是完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措施和运行机制,加强乡镇安全监管建设,和村(居)安全信息员、公益岗配备工作,确保所有企事业单位纳入有效监管。三是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内印发《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办法》,推行清单化管理,力争隐患排查覆盖全过程。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时期、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五是加强部门协调调度。及时掌握重点隐患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系统财政资金支出不规范”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三公”经费使用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成立了局财经纪律检查小组,积极在局内部开展检查审计工作,重点对该单位和下属单位有无“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各种费用支付单据是否齐全、合理、真实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并按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系统财政资金支出使用情况进行进一步规范。同时,制定《局招待费审批单》《会议(培训)费用审批单》和《会议(培训)费支出明细表》,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各种招待必须事前填报接待活动项目、费用标准、具体时间、接待人员、陪同人数等事项,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方可接待,各种审批单和明细表与上级的通知要求和本级的方案全部要纳入记账凭证入账,有效地解决了资金支付单据在齐全、合理、真实等方面的问题。 市林业局党组 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21个具体问题,其中8个已经整改完成,将长期坚持,13个正在积极推进。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林业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上传下达多,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结合实际潜心研究少”的问题。建立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深入一线,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维和工作举措,落实推进措施。并抓住影响林业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突出瓶颈问题予以重点突破。针对造林绿化水平低,聘请了国家级专家团队开展森林城市体系和规模化林场建设规划。并成功申报白洋淀上游规模化林场建设列入国家三个试点之一;针对果品生产品牌效应差、带动能力低,开展了区域公共品牌的设计创建;针对造林机制不活,制定社会资本参与的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措施;针对封山禁牧不力,开展了封山禁牧立法;针对国有林场经营管理薄弱,大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体制。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我市绿化总量不足,林分质量不高;树种结构不合理,幼林多、成林少;森林总体分布不均,西部山区林地面积占全市有林地面积的75%;同时我市森林覆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近3个百分点,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生态要求不适应”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全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深入推进国土绿化攻坚行动,制定实施国土绿化三年行动方案。围绕“太行山绿化攻坚、京津保平原区生态过渡带建设”两大布局,完善生态建设规划布局,明确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加大京津保平原过渡带建设,以水、路、城镇为纽带,以成片森林建设为依托,在平原区及山区平原乡重点实施环雄安新区生态林带、毗邻北京生态景观林带、绿美乡村等生态建设,解决平原区绿量不足,分布不足问题;继续推进太行山绿化攻坚,以规模化林场建设、三北、太行山绿化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项目为依托,重点实施王快等四大水库周边绿化和白洋淀上游的拒马河等九条主河道堤岸两侧100—1000米范围内绿化,以及在金线河与清水河交汇处等6地建设河滩湿地和成片森林。打造西部水源涵养带、产业建设基地,筑牢生态屏障;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工作,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和中幼林抚育等项目落实,逐步提高全市森林质量。明确整改期限为:分两步,2020年力争森林覆盖率达到35%,基本实现与全省同步;到2035年森林质量进一步提高,功能更加完善。 市财政局党组 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26个具体问题。目前,11个已经整改完成,15个正在积极推进。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的基层组织不健全”的问题。为此2017年11月24日,各支部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换届选举,确保了组织的健全,一批党性强、能力强的党员进入了支部班子,为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打下了基础。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局领导加强对分管单位所在支部的督促和指导,支持并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二是机关党委每半年进行一次形势分析,针对支部建设和党员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三是机关党委换届后,每名机关党委委员包干一到两个支部,对支部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帮助;四是拟制定《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措施》;五是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培训,努力在提高支部委员对党务工作的认识和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和素质上下功夫、见成效。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主体责任措施欠缺”的问题。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学习,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四风”方面的知识学习,强化“四个意识”,并抓好计划落实;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年初专题研究制定党建年度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每半年至少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保定市关于“一本通”纵横两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落实的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四是谈话提醒,经常性开展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分管处室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定期开展党员干部谈话提醒;五是建章立制,印发《局党组工作规则》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坚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