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举行首批入额检察官宣誓仪式。101名检察官高举右手,面向国旗,在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君佳的带领下,共同说出庄严的誓词。
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顺应形式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已顺利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选任首批拟入额检察官596名,内设机构整合、人员分类定岗工作也有序展开,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面向国旗宣誓 承诺检察担当
“作为一名员额制检察官,今天,我和大家一样,怀着激动的心情,进行了庄严宣誓。入额宣誓对我们来说,是承诺,是监督,是守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担当,更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殷切期望。”
“我们要牢记庄严誓言、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勇于坚守法治信仰,规范执法行为,正确履职,敢于担当,严格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的新时代检察官。”首批入额检察官代表冯国华这样说道。
傅君佳指出,参加宣誓的检察官既是司改工作的见证者、亲历者,又是这一重大改革实践的探索者、领军者。他希望,广大检察官要铭记誓言,兑现承诺,始终坚定政治方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始终践行为民宗旨;恪守良知,敢于担当,始终维护公平正义;勤学苦练,刻苦钻研,始终重视学习提高;严以律己,秉公执法,始终保持清廉本色。他强调,要牢记检察官的职责和使命,以“在服务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能”为指引,续写保定检察事业新篇章,为建设“平安保定、法治保定”实现京津保率先联动发展而努力奋斗。
加强组织领导 打好改革基础
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后,根据中央、省委和省院司法改革总体部署,市检察院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君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大明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参加“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从干部处、研究室、计财处、监察处及案管办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专门负责此次司法工作。
首先在检察官套改工作中获取第一手的准确数字,套改范围是全市检察机关2015年2月4日在职、在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检察官。通过此次检察官套改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市检察系统的检察官数量及人员构成比例,为下一步在套改人员中遴选拟入额检察官提供了数据依据。
市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召开员额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全市检察机关政治处负责人进行人员分类管理和员额制管理培训。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分别召开员额制改革动员部署会,启动全市员额制改革工作,并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实际,制定了《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方案》《保定市检察院检察官入额实施方案》和《保定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入额检察官考核细则》。
全市检察价格细化任务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方案和办法具体可行。按照省检察院关于市、县检察机关员额为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8%、39%的比例,结合我市检察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282名计算。保定市检察院应有检察官员额108名,拟使用员额104名进行首次入额,预留员额4名。经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经提请省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工作办公室同意,提出了入额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全院共提请审议104名(直接入额3人、考核入额100人、考试+考核入额1人),其中提请面试审议11名,提请书面审议93名。9月23日,经省院遴选委员会审议后市检察院共通过了101人。
整合内设机构 突出检察特点
检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以充实基层检察机关的业务工作为主,合并职能重叠部门,建立完善基本办案组织,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形成检察职权运行顺畅、职能配置科学、机构精干高效、业务权责明晰、管理保障规范的检察机关内部组织架构,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业绩的目的。
我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遵循市、县两级分必设和选设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方式设定。市级院内设机构控制在13个部门以内,区县级基层院内设机构控制在7个左右。市院将现有内设机构按照“大部制”整合为“三局、九部、一室”。大部制整合后,原有内设机构在过渡期内暂时保留,职能、规格、职数不变。
今后,检察机关将主动加强与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相关改革政策及时落地见效。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正确认识改革精神实质和目标任务、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正确认识发展前景,从而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并积极参与改革,最大限度凝聚推动改革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