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荣获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3月26日,市直工委下发《中共保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的通报》(市直工委〔2018〕11号),市统计局荣获“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通报指出,根据《河北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文明委《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市直工委进行了文明单位申报,经过审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72个单位2016-2017年度市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通报强调,受到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推动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中再创佳绩。市直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转变工作作风,努力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机关文明水平,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为建设新时代的新保定,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提供强大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