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建档立卡贫困生免费上高中大学
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我省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实行高中、大学教育,同时给予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一)资助对象为在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1.公办普通高中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公办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2.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公办职业学校,包括公办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3.公办普通高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不含独立学院)。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指符合***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在校学生。
(二)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俭朴。
(三)就读期间已享受国家有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不再重复享受其他同类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