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日活动的方案
各县(区)旅游局、开发区社发局、北戴河新区旅发局,各直管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以下统称新《安法》)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全市旅游行业掀起学习新《安法》的热潮,按照市安委办要求,市旅游局决定,12月1日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新《安法》集中宣传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1日全天,全市统一时间、统一内容集中开展新《安法》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内容
宣传贯彻新《安法》;印发***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以下统称公开信)。(新《安法》宣传提纲和公开信,进入秦皇岛市安监局网站,宣传提纲供各县区和各直管企业宣讲参考)
三、组织形式
宣传日活动采取市旅游局统一安排部署和督导,各县(区)旅游局认真组织和检查,各旅游企业具体落实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安排
(一)各县(区)旅游局召开专门会议,对宣传日活动做出统一安排部署并做好督导检查,并配合好所在县(区)安监局进行宣讲和解读。
(二)各县(区)旅游局按照所在县(区)安委办统一印制的公开信,发放到辖区内所有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负责人手中,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公开信内容,在显要位置张贴。
(三)各县(区)旅游局要明确责任分工,分包辖区内重点旅游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召开宣传日专门会议,参加宣传日活动,并负责宣贯,要确保公开信100%发放到所辖各企业负责人手中。
(四)各县(区)旅游局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专栏、宣传横幅、网络、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新《安法》有关内容、要求及宣传日当天有关情况,要搞出声势,搞出效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督导。新《安法》实施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为抓好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旅游局成立了以主管安全生产副调研员冯晓辉任组长、安全监管科科长刘冬青任副组长的督导检查组,下到各县区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区)旅游局要高度重视新《安法》宣传日活动,制定方案,认真组织,落实责任,督导旅游企业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主动跟进,抓好落实。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对新《安法》的宣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新《安法》,在全市旅游行业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新《安法》的热潮,真正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推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并要以宣传日活动为契机,抓好后续跟进工作,推进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建设水平上台阶。
(三)加强统筹,确保效果。当前,临近年终岁尾,工作任务繁重,工学矛盾较为突出。各县(区)、各旅游企业接到此通知后,要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正确处理各种工作关系,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任务。不能因其它工作任务多而冲淡宣传教育活动,也不能因其它理由而不参加宣传日活动。各县(区)旅游局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充分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集中宣传日活动有条不紊,取得实效。
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日活动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后,于12月5日前报市旅游局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刘冬青 张志国 黄春华
联系电话(传真):3620818
电子邮箱:qhd3661110@126.com。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