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向社会发布首批交通市政公共服务等领域鼓励民间投资项目清单
为 放开搞活民间投资,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领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向社会发布首 批交通市政公共服务等领域鼓励民间投资项目清单。涉及港口、公路、污水处理、棚户区改造,以及旅游、养老医疗设施等方面,共16项,总投资138.5亿元。其中,交通基础设施项目3项,总投资15.9亿元;市政公用设施项目1项,总投资4亿元;医疗养老设施项目3项,总投资19.5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5项,总投资22.9亿元;生态农业项目1项,总投资28.4亿元;旅游设施改造项目2项,总投资47.2亿元;环境治理项目1项,总投资0.6亿元。鼓励民间资本以合资、独资、参股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及运营。
同 时,要求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及运营,尽快形成示范引领作用。下 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继续筛选民间投资进入交通、能源、市政、农林水利、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项目清单,报经市政府 同意后再次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