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四大保障机制推进设施蔬菜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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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7日发表
一是组织保障。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的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蔬菜产业列入民生工程,并在重点蔬菜基地确定一名副科级干部,专门协助做好棚室建设、联系销售等工作。二是资金保障。县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左右资金用于蔬菜产业发展,捆绑使用农业发展基金、土地整理费等涉农资金近亿元,打造形成三个万亩设施蔬菜生产基地。三是土地保障。鼓励引导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1.1万亩,集中连片蔬菜种植面积3.5万亩。四是技术保障。成立12个蔬菜技术指导小组,分块负责技术指导服务;举办乡村两级培训班,组织乡镇主管领导、技术人员、蔬菜种植大户等到辽宁、山东等地参观学习。2014年蔬菜种植面积15.2万亩,其中设施蔬菜面积8.4万亩,产值达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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