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迅速贯彻落实夏季消防检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
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沧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消防、治安、内保、各派出所等警种、部门召开续会,就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家局党委班子成员、消防、治安、内保等警种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认真学习了“5.14”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其次结合沧县实际,对前一段时间我县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回顾,对存在的消防问题隐患进行了分析研究,最后,就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强化消防管理,切实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县公安局分管领导、消防、治安、内保、各派出所等警种“一把手”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消防组织领导机构,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形势,及时作出工作部署,提请党委政府,推动安监、教育、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健全消防安全联合执法和信息沟通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组织纪检、督察等部门成立督导小组,对消防、治安等警种消防工作进行单独考核,对消极应付、敷衍了事、完不成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监管不力总长火灾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要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坚决遏制火灾高发势头。消防大队要加大检查力度,特别是要求北京现代汽车第四工厂在建工程、沧东经济开发区、纸房头工业园区、四星玻璃等重点企业、单位的消防基础建设要达到消防安全标准,要突出“九小场所”的管理,各派出所对条件较差的场所要督促企业负责人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对条件较好的场所除配齐消防设施外,还要要求使用耐火等级高的材料进行装饰装修,并预留足够的消防通道。要突出农村电网的管理。各派出所消防文员要加强对农村电线路的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专人进行消防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隐患,提醒群众注意消防安全。对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严格执行“三条铁规”:即凡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是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是营业性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绝不能遗患成灾。三是要强化保障建设,确保消防工作的长治久安。消防大队要组织各乡镇开展“两达标一落实”活动,即:乡镇消火栓配置要达标、各乡镇专兼职消防队伍要达标,落实重点村庄、院落的消防水源和基本的消防设施。特别是对新建市场、企业等,要同步规划建设消防基础设施,加大消防装备、灭火救援、人员保障经费等的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专职消防队灭火及抢险救援能力。另外,要按照反应灵敏、技术娴熟、处置有效、自身安全的要求,不断加强业务训练,做好执勤备战,提高队伍整体作战能力,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和完善抢险救援方案,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四是要强化消防宣传培训,切实提升夏季消防安全意识。要结合沧县实际,以农村地区、人员密集复杂场所以及危化、危爆、易燃、食品加工等企业、工厂、作坊为重点,加强消防知识和消防法规的宣传教育,将近年发生的典型火灾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层次的宣传报道,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宣传科、治安等部门制作宣传资料、播放消防专题片、流动展示宣传展板,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和公民公开曝光。并适时组织企业单位等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对内保人员和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消防技能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建立警校共建机制,消防、治安部门每季度到校开展2次以上消防宣传活动,使消防安全意识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