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委组织部三定三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今年以来,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衡水市枣强县委组织部着眼于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强化农村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开展了以“支部定级比实绩,支书定星比作为,党员定岗比贡献”为主题的“三定三比”活动,以此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农村基层实化、细化、具体化,并以这一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农村党支部和农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带民共富的内生动力。
制定标准,明确等级。该县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各乡镇党委,联系农村实际,在区分农村党支部、支部书记和普通党员三个层面,明确标准,核定等级。一是在农村党支部层面。对553个村党支部确定自身建设、产业调整、美丽乡村建设、服务群众等6大项13个小项目标任务,并分别赋予相应量化分值,通过乡镇党委打分、村民测评核定分值。根据分值多少,将村党支部分成3类9级,其中95分及以上为1类1级,90分至95分为1类2级,80分至90分为1类3级,以此类推,分为3类9级。二是在农村党支部书记层面。明确执行政策、领富带富、为民代办等8项职责内容,通过村民测评打分,乡镇党委评价,对每项内容划分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分别赋予100分、80分、60分和20分的不同分值,根据每项得分总和,按乡镇党委测评得分×40%+村民测评得分×60%的方法,计算每名党支部书记总得分,得分多少由低到高,确定为10个星级,每个等级对应相应分值,并明确了星级晋升和扣星的具体因素。三是在普通党员层面,按照“合格党员”标准,设定带民致富、矛盾调解、信息技术、义务劳动、民情收集、移风易俗等6个岗位,并明确每个岗位具体职责,全县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农村党员根据自身特长认领1至2个岗位。通过日常考核得分、年度评议积分和动态管理积分进行加权平均,确定每名普通党员的综合得分,并明确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70至89分为合格等次,60至69分为基本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述评联动,立体考核。一是建档立卡让支部“明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定后,由每个村党支部填写《年度目标任务管理卡》,并报乡镇党委备案留存,乡镇党委以村为单位建立村党支部工作台账,采取定期汇报、现场观摩、重点调度等方式,强化对村党支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并将任务目标动态考核和年度考核如实记录,作为农村党支部评级定星的重要依据。二是“一诺双评”促书记“有为”。每年初,村党支部书记结合本村实际确定当年任务目标,分别向乡镇党委和本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并通过适当形式公开、公示。年中和年末,村党支部书记分别向乡镇党委、本村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乡镇党委有关人员结合村党支部书记述职及日常了解的情况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本村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和评价结合,作为农村党支部书记评定星级等次的重要参考。三是依托手册让党员“亮牌”。乡镇党委统一印制《农村无职党员职责管理手册》,根据无职党员认领岗位职责,确立责任明细,由村党支部书记对无职党员的履职情况及时记录,并定期向乡镇党委上报存档,通过一定形式公开公示,接受本村群众监督。
亮明导向,奖先罚劣。党支部等级评定和支部书记星级评定结果与表彰奖励、绩效工资、评先评优等挂钩,党员评价与农村后备干部推选结合。对评为一类党支部和五星级以上的党支部书记,在各类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在组织学习培训和参观考察中优先安排;对三类党支部和没有获得星级的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一个任期内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被评为“三类三级”的党支部和没有获得星级的党支部书记,按照《河北省村党组织书记退出办法(试行)》要求,进行组织调整。普通党员主动认岗领责、作用发挥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党员”的,在全村党员群众大会上进行表彰,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连续2年以上被评为“优秀党员”的,列入后备干部人才库,作为村后备干部培养。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由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由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合议,由乡镇党委做出组织处置,并将处置结果报组织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