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河北捷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调整合同编号:藁国土出[2015]002号、藁国土出[2015]008号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该两宗地块位于藁城区通安街南段路西、育才路以南、兴华路以北,南侧地块净用地面积7526.08平方米,北侧地块净用地面积8***7.97平方米,现状均未建设。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拟调整的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筑高度:由原≤20米调整为≤24米。
二、公共配建:原两个地块各要求设置标准公厕一座、标准垃圾转运站一座,现调整为两个地块共配建一处垃圾转运站和两处公厕。
三、公共配建:原两宗土地每个地块“公共绿地2处,总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现调整为两宗土地共配建公共绿地4处,总面积不小于2800平方米。
四、公示期为10天,自2015年7月25日至2015年8月3日,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藁城分局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单位地址:藁城区廉州路3号。
联系人:刘景涛 电话:88115163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藁城分局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