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在县综合办公大楼1号楼2楼中厅会议室举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荣,副主任刘付生、赵明中、许俊生、李之杰、王俊苹,委员王志平、王保安、杨晓军、佘秀英、宋海燕、张少锋、张金亮、郗永龙、贾志超、徐献金、梁金山、韩少堂、魏鸣钟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才芳,县法院院长陈建军,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清林,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代表联络处主任,部分县人大代表,财政局、审计局和县人大各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荣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了邯郸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4年全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邯郸县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邯郸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荣就财政审计和预算监督作了***。张主任强调,2013年度我县财政运行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县审计部门在对2013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同时,还对3个部门进行了延伸审计,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具有较强针的对性。2014年的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是根据我县预算收支及可用财力变化情况做出的适时调整,科学合理,符合省、市要求,切合我县实际。同时,针对我县财政、审计监督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要做好《新预算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增强预算法治意识,自觉把《新预算法》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做好《新预算法》实施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工作,坚持用制度引领和推进改革,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和提高我县财政管理水平。要增强贯彻落实的执行力,从严从细编制好2015年财政预算,从预算编制审核、预决算公开、预算执行与监督等各个方面,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新预算法》,在全县营造“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的良好氛围。
二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督工作。《新预算法》给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县人大作为监督机关,贯彻落实《新预算法》,重点要抓好重大问题、重要环节和预决算公开透明三个方面的审查监督,敢于对具体问题进行调查和质询,特别是对《新预算法》规定的四个方面的具体行为,要敢于问责追究,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
三要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监督作用。要积极创造良好条件,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权,真正做到“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地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当好政策落实的“督查员”和公共资金的“守护神”。要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审计监督力度,毫不留情地依法揭露问题,打击腐败行为,真正成为人民利益的捍卫者、权力运行的“紧箍咒”。要高度重视审计问题的整改,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从体制、机制等方面研究解决方法,努力实现审计成果最大化。要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及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此外,张主任还就筹备好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