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退役士兵重点对象安置完成
近日,在市民政局二楼会议室,2012、2013年度沧州市区退役士兵重点对象自选岗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安置”办法顺利完成。
此前,在10月29日,我市召开市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就做好市区2012、2013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市长袁志刚在会上要求,要深刻认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解除广大现役士兵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服役,建功军营。要正确把握和全面落实相关政策,不断加大安置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退役士兵人人知晓。同时,努力转变退役士兵择业观念,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各项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安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责任,严肃工作纪律。要抓好各项安置工作的落实,确保顺利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
今年我市对退役士兵重点对象一律实行“阳光安置”,即由市安置办公室依据《河北省退役士兵档案考核打分说明》对其进行档案考核打分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在安置计划内自主选择工作单位。安置过程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公开考核分数、公开安置计划、公开安置去向、纪检监察全程监督)。目前重点对象的安置工作已经完成。对非重点对象退役士兵的安置,将采取自谋职业、“阳光安置”两种方式进行。据悉,在市区共为非重点对象安排了7个民营企业、240个岗位,能够满足非重点对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