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民政局组织学习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和十不准
按照邢字[2015]25号文件要求,邢台市民政局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十不准”》。学习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步骤:
一是局党组先学一步。收到邢字[2015]25号文件后,局党组非常重视,将文件印发至县处级领导干部,首先进行自学。在自学基础上,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再学习、再贯彻,并进行学习讨论。大家认为《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出台很及时, 12种主体责任追责情形和10种监督责任追责情形很重要,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意识。大家表示,要进一步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严格落实《十不准》规定。
二是直属单位班子成员集中带头学习。在局党组进行学习的同时,将文件印发至各直属单位,要求班子成员要率先学习两个文件。在班子成员学好的基础上,召开支部会议,全体党员干部集体学习文件精神,做到入脑入心。
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大会学习。于8月7日在局机关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学习。会上,摘要学习了《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全文学习了《河北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十不准”》。
党组书记葛兴敏对大家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政治敏锐。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党员干部的工作、思想,包括家庭伦理等方面都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仍存在工作作风疲塌,学习不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严谨,工作态度不积极等问题,大家一定要增强政治敏锐性、适应新常态要求,讲政治、谋大局,守纪律、讲规矩,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在言行上同***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心有敬畏。心有所畏,官有所诫,按制度、按规矩办事,处理好公私、情法、利弊关系。锻造良好的自身素质,立志、立德、立行,干净、干事、干成事,对党忠诚敬畏、为民尽职尽责。
三要谋事干事。要在其位、谋其政。按照“三严三实”和“十不准”要求,把学习统一到行动上来,实实在在谋事创业,把工作抓出成效。
全体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按照邢字[2015]25号文件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抓好各项民生工作,为全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来源: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