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严明纪律狠抓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工作
近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严明“7.19”特大洪灾恢复重建工作纪律的通知》,就教育系统严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教育工委灾后重建工作部署。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积极主动投入到抗洪抢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去,做到冲锋在前、吃苦在前,在最困难的地方、最危险的时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坚持一切行动听指挥,忠于职守、勇于担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二是严明工作纪律,确保灾后重建工作有序进行。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做好“7.19”特大洪水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摸清底数,科学编制规划,提高办事效率,规范项目管理,卡死工作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地按时完成学校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确保张庆伟省长提出的两个100%和市教育局确定的两个“9.1”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使教育领域经得起灾后“大考”,在落实省市要求上走在全省全市的前列。同时,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追责力度,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启动问责机制。三是严格救灾和重建款物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专物专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接收、发放、使用抗洪抢险和灾后恢复重建款物,严禁截留、私分、挪用、贪污抗洪抢险和灾后恢复重建款物。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款物全程***监管,确保用途不变、数量不减,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开展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不服从指挥调度,贻误防汛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对作风纪律散漫,不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工作进度、项目建设质量不合格的;对因抗洪救灾措施不完善导致学校财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对违规使用恢复重建资金行为的;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组织指挥不力以及其他违反抗洪抢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将依据《***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绝不姑息迁就。(来源: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