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新集镇三强化不让垃圾煞风景
新集镇着力强化三大举措,扎实推进垃圾清理工作,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强化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成立镇、村垃圾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人员、清扫设备,集中清理“三大堆”。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分类规范处理,实现清洁常态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村选择一个离村较近与崖上东西沟不连接的坑塘,作为本村生产垃圾集散地。
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条幅、广播、微信推送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清理,从自身做起,不乱堆乱放乱扔乱倒,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已清理过的地方,及时绿化美化,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巩固集中治理效果。
强化监督检查,健全管理体系。成立镇垃圾监督小组,健全日常监管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垃圾和集中清理台账,有专人负责,发现一处,登记一处,完成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强化日常保洁制度落实,镇实行周检查制度,村实行日检查制度,严厉打击乱堆乱放行为,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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