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依法查扣不合格煤炭3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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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7日发表
和合承德网讯(付建军、刘佳)日前,平泉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坝镇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取缔一无照经营煤场,查扣不合格煤炭30 吨。
9 月6 日,有群众举报称,桲椤树镇南黄土梁子村一路边煤场停有一大货车正在卸不合格煤炭。党坝分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前往举报地点后发现:该路边煤场内堆放烟煤10 余吨,现场有装载机等设备,煤场后50 米玉米地内另有一场地,一辆重型半挂大货车正在卸煤。经过调查,货主为于杖子村民赵某,执法人员当即责令暂停卸车。随后货主赵某闻讯赶来,经询问,赵某承认前后两处煤场是他开办的,该车煤炭是其从内蒙古托旗煤炭市场购进,无进货单、检验报告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赵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制作现场调查记录后,依法对其购进销售的烟煤30.12 吨予以扣押并抽样送检。经检测,赵某所销售的煤炭均为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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