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纪委关于廉洁过端午的通知
端午节将至,为营造廉洁过节、干净过节、祥和过节的良好氛围,市纪委向全市党员干部重申和强调以下“五条禁令”: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二、严禁接收下属等基层单位送的土特产;三、严禁驾驶公车到景区旅游、探亲访友;四、严禁用公款组织互相宴请;五、严禁将个人费用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或服务对象单位报销。
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快查严处。对仍不收敛、不收手,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对主管领导进行追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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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纪委
2015年6月17日
来源:秦皇岛新闻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