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司法局四化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一 是基础设施配套化。加大硬件基础设施投入,本着“一室多用”原则,各司法所均专设办公室、调解室、法律顾问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公证工作联络站、矫正帮教 室、宣告室等,配置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摄录机、执法记录仪、指纹仪、录音笔等自动化办公设备和警用面包车等交通工具。石河镇司法所率先在全区建设数 字化调解室。二是组织建设规范化。7个镇街司法所全部实现司法局垂直管理,今年加挂社区矫正管理所牌子,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达到3名以上,全部配备社区矫正协管员。加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全区共建立7个 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119个村(社区)调解小组,十户(楼道)调解员2015名,有效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三是内部管理制度化。完善工作例会、 登记统计、首问责任、档案管理等多项制度。各所统一建立完善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档案5大类70余种,规范制作统一制式标识、标牌、门牌,制作了各项工作流程 图,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四是业务工作标准化。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等工作。各司法所全年共调处各 类经济社会矛盾纠纷110起,调解率100%,成功率95%以上。对接收的186名刑释人员均建立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教育卡,并建立健全定期回访 制度。通过打造法治文化墙、设置便民法律宣传栏、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等,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宣传,今年以来,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册,发放便民服 务卡1500余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0件,接待法律咨询3513人次。目前全区7个司法所已全部达到规范化司法所标准;石河镇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 国模范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