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全市公证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5年,我市公证工作,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 12688件,同比增长5%。
进一步加强公证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公证法》及相关规定,2015年对全市公证机构、90%以上公证员执业证(照)进行了换发和核发,规范了我市公证行业执业档案建设,结束了市区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无据、外出调查受限的状况;完成了对35名执业公证员、12个公证机构的执业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本人执业档案;为维护公证行业形象,杜绝假公证书出现,2015年我市首先推广使用了防伪公证文书用纸,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公证文书制作质量。
狠抓公证质量。对全市公证文书质量进行了联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各公证机构自2014年以来办理的现场监督、委托、继承、遗嘱、赠与合同等公证事项,通过实地查看和案卷评查既找到了自己的不足,又学到了别人的长处;针对检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为检验整改情况,专门召开了公证工作会议,通过实地检查和座谈,风险意识与自我保护意义有了进一步增强,有效避免了复查和投诉现象发生。
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为最大限度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为企业“走出去”增收创汇提供优质服务,公证管理部门多次与市商务局沟通联系,邀请市区内有关企业召开座谈会,虚心听取企业的法律需求;为维护公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证管理部门主动出击,与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联系,初步达成了只要公证需要相关证材,公安部门予以协助办理的意见,充分发挥了公证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