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提高农村干部待遇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这下太好了,我的工资一年比以前多了8000多。”三河市黄土庄镇律庄子村党支部书记刘玉成脸上洋溢着幸福和喜悦。近年来,三河市全面落实农村干部“一定三有”激励保障机制和“三个全覆盖”要求,在实现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由财政全额负担的基础上,实施了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今年初,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经过详细的论证,三河市及时提高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和养老保险待遇,取得了良好效果。
补贴增长,干有所得提干劲。从2015年1月起,三河市农村干部的基础职务年补贴标准提高49%,村党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提高8102元;其他村干部提高4051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的提高12153元。这项政策的落实,有效地激发了农村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特别是吸引了更多优秀青年投身到农村工作中来。
保险提高,老有所养增保障。2015年7月,在广泛征求各镇党委、离职及在职农村干部意见的基础上,对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再次调整完善。一方面调整了离任农村干部年度慰问金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离任干部每人每年多领年度慰问金100-500元;另一方面提高了农村干部基础养老金,新标准按照“新农保”各年龄段的200%执行。同时,还特别明确了农村干部基础养老金随“新农保”标准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这为广大农村干部吃下了“定心丸”,消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增强了归属感和认同感,提高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强化,履职尽责促发展。在提高各项待遇的同时,三河市认真开展农村干部任期承诺目标管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靠目标压担子,以目标促干劲,按目标定奖惩,用目标管干部”的党管干部格局,有效强化了村干部为民办事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扣除下一年度第一季度职务补贴。2015年该市395个村街“两委”干部共承诺好事实事2000余件,目前已完成近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