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公安局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示范单位
为巩固执法公开成果,发挥执法公开示范单位引领作用,近日,省公安厅命名了3个市级公安机关、13个县级公安机关和62个基层所队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示范单位”。沧州市公安局被评为“全省市级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示范单位”,献县公安局和泊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吴桥县公安局桑园派出所、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被评为“全省县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所队执法公开示范单位”。
深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厅关于执法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市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按照“真公开、大公开、敢公开”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通过搭建互联网门户网站、开通官方微博平台、建立集中办事服务中心和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一系列措施,大力开展警务公开、管理公开、办案公开、办事公开,建立了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警务“新常态”,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深入推进执法公开各项工作,将执法公开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创新载体、发挥示范效应,推动执法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