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承德市发放311万临时救助金帮助2228人渡过难关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刘春雨,通讯员陈磊、王桂萍)“临时救助帮了我家的大忙,谢谢国家的好政策。”7月1日,双桥区新华路街道居民武利拿着领到的3000元救助金,激动地说。记者从我市民政部门获悉,今年上半年,民政部门共计发放临时救助金311.75万元,2228人(次、户)从中获益,发放大病医疗救助金1976.16万元,救助3.8万人次。截至6月底,全市200余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设立了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让困难群众最快最便捷地得到救助。
今年53岁的武利夫妻双下岗多年,两年前妻子患病花去了几十万元的治疗费,积蓄花光了,又欠了不少的债。屋漏偏逢连阴雨,今年4月,他又突发脑梗住院治疗,几近绝望的时候,在社区和双桥区街道的帮助下,武利领到了3000元的临时救助金。“太感谢了,如果没有政府的帮助,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武利哽咽地说。
突发火灾烧掉所有家当,一场大病把整个家庭拖入窘境,这样类似的事件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为了解决这一现状,2014年,***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健全临时救助制度。临时救助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事实上,早在2013年,我市就在全省率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2014年,全市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876.87万元,共救助4921人(户、次)。2015年5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完善临时救助资金筹集机制,各县区临时救助预算要按照辖区人口每人每年1元以上的标准列支,并承担临时救助所需资金的“兜底”保障责任。截至目前,我市200余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托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原有服务场所,全部设立了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
凡认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临时救助通过发放救助金、实物发放和提供转介服务等方式,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地12个月城镇低保标准,对特殊困难家庭可相应提高救助标准,保障被救助家庭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