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全市环保工作扬帆再启航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生态红线意识,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防治结合,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大气环境质量。到2016年底,PM2.5浓度下降8%以上;到2017年, 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全面完成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任务,大气环境质量排名实现位次大幅前移。到“十三五”末,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一氧化碳和细颗粒物(PM2.5)6项指标全部达到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排名向全省第一、全国先进行列迈进。
2.水环境质量。到2016年底, 北戴河海水浴场水质持续改善,一类海水比例提高10%以上,地表水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比例提高1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以上。到“十三五”末,近岸海域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地表水全部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消除劣Ⅴ类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重点工作任务及举措
(一)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三大战役
1.继 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坚定不移地落实国家有关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市实施方案,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好转。深化工业企业治理,加强钢铁、电力、玻璃、水泥 四大行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秦皇岛港煤尘治理,提高港口煤尘防治水平。对选矿企业、混凝土搅拌站、施工工地、渣土堆、料场、堆场等 落实除尘抑尘措施。强化餐饮业油烟深度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昌黎县朱各庄镇、卢龙县石门镇和海港区杜庄镇、石门寨镇、驻操营镇等重点区域治理,确 保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加强燃煤锅炉整治,城市建成区取缔35吨以下燃煤锅炉,建成区周边、县城、重点镇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对城市区在用锅炉进行脱硫脱销除尘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和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VOCs专项整治。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控,制定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方案,推进重型卡车、大型客运车等柴油运输车辆的尾气治理,开展港口停靠船舶污染治理,推动港口内部车辆改用电瓶车。在大气污染防治、科研等方面与首都和周边城市对接,真正做到大气污染联防联治。
2.深 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按照“点面结合,统筹推进”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水十条”和省“水五十条”。以饮马河、人造河、戴河为重点,深化河流治理,实施 一河一策,逐步消除劣ⅴ类水体。加强近岸海域环境治理。以沿河、沿海工业企业为重点,谋划一批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巩固提高治理成果。突出造纸、淀 粉、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废水治理,2016年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 项目。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取缔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和违规建设项目,加强饮用水源地上游工业污染源、选矿企业、畜禽养殖的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 标排放。开展地下水情况摸底调查,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应急体系建设,及时消除污染隐患,确保饮水安全。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为抓手, 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着力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突出环境问题。督导县区和相关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乡镇开展 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置率;对全市污水处理厂出水达不到一级A标准的进行提标升级改造;加强中水回用;所有工业聚集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监测预警,重点加强暑期北戴河浴场及其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全项监测,入海河流水质、饮用水源地水质以及赤潮预警监测。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充分发挥科学研判作用。
3.稳 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情况调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以重金属和化工企业周边、污染场地为重点,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提升土壤污染防治 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分步骤、分区域、分类别做好土壤防治工作。加强固体废物管控和产生固体废物企业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固体废物防控措施。严格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制度,加强危险废物全程监管。强化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对全市从事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延伸监管触角,加强汽车4S店、汽车维修单位、储油厂、电子加工及拆解等行业环境监管,防止污染土地。加强农村土壤污染防治。
(二)紧紧扭住总量控制、生态红线、环境执法、示范创建四项工作抓手
1.扭 住总量控制。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改革完善总量控制制度,以全市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为核心,开展区域、行业总量核定工作,确定各区域、各企业总量额度, 推动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大力推行县域、城区污染物总量控制,对超出总量的县区禁止新上项目。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行企业排污刷卡制度,严格控制重 点行业、重点企业排污总量。加大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实行企业和负责人双罚。企业新扩改项目,严格总量置 换。
2.严 守生态红线。牢固树立生态红线意识,积极配合发改部门,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进行功能区划,严守生态红线。加强环境保护顶层设计, 把环境要素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将环境保护理念向决策和规划延伸,以环境规划为底线,强化多规合一,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对突破生态环境红 线,违反主体功能区定位,或者不顾环境承载力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问责。严格环境准入,把好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三高一资”行业发展。着力加强 矿山、土地、保护区等生态修复工作。
3.严 格环境执法。以环境保护大检查为载体,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为契机,日常监察、节假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相结合,开展系列环 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真正形成震慑作用。加强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协调联动,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 制,切实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4.开 展示范创建。以北戴河和青龙为突破口,深入开展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庄等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生态文明理念。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为媒介,以贯彻 落实新《大气法》、“水十条”,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开展环保产业示范区建设,积极吸引周边环保产业资源在我市落户。结合企业自律体系建设,开展环 境管理示范企业建设,全面规范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管理,规范环境保护标牌、标语,加强在线监控数据公开。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倡导 低碳环保理念,践行绿色生活。
(三)不断强化六项保障措施
1.深 化体制改革。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行环境保护责任险和排污企业阶梯电价制度,完善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和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建立环境成本合理负担机制和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探索排污权抵押贷款、排污权储备。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公开各类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听证、舆论 和公众监督等制度。开展环保管理体制改革,按省环保厅要求时限完成改革任务。
2.推 进制度创新。加强市级环境立法,制定我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条例》、《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农村环境保护条例》、《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健全环保责 任体系,制定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制度,构建权责分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生态 补偿机制,研究制定《环境空气质量奖惩办法》。
3.加 大资金支持。统筹谋划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多渠道争取环保部和省环保厅资金支持,***资金瓶 颈。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在重点领域、区域和行业,探索实施第三方治理,不断拓展我市污染治理资金来源。加强环 保专项资金审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强 化科技支撑。开展智慧环保建设,突出做好北戴河多源感知与大数据分析系统建设和应用。做好环境网格化管理软件运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围绕环保重点领域, 开展环保课题研究,推进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拓宽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渠道。积极引进大学院校、国家科研院所和具备创新能力的环保企业等研发机构,大力发展污染 防治技术与设备推广应用。建立科技研发奖励机制,加大环保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5.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的环境法制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加强企业法人、专兼职环保人员环保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环保守法自觉性。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6.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局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权力运行监控。加强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学习,全力打造一支“清正廉洁、业务精干、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新型环保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