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开展禁限放烟花爆竹联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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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7日发表
近日,我市警方展开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三级联查,及时发现、劝阻和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进入9月后,警方提示,由于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噪声巨大,严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影响市区空气质量,而9、10月份又是结婚开业等庆典活动高峰时期,希望广大市民认真遵守《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文明举办庆典活动,共同为市区和谐稳定贡献力量。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线索,举报电话:110。 据了解,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5条规定,除春节期间(农历腊月二十三零时至正月十六二十四时)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在本市二环路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含二环路和保定市殡仪馆300米范围内)。据公安机关通报,对非法燃放人员和组织燃放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予以行政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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