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开发区财政局加强三公经费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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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7日发表
一是要求各预算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月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报表编制,所报送纸质报表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二是严格上报时间,要求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是开通QQ群,及时催报和解答预算单位提出的问题。四是严格控制数据调整和差错更正,对已报数据需调整更正的,必须由预算单位出具文字说明。根据“三公”经费月报统计显示,1-10月份,开发区“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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