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规范鲁甸救灾捐赠和志愿服务
按照***、民政部支援云南鲁甸抗震救灾工作相关要求,市民政局8月7日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救灾捐赠和志愿服务活动,提倡以捐赠资金为主,非专业救援人员不要自行前往。
通知要求,鉴于目前灾区尚处于紧急救援阶段,且交通、通信、住宿条件不便,加之余震不断,建议非专业救援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现阶段不要自行前往灾区。目前我市暂不组织开展全市性捐赠活动。对于有捐赠意愿的捐赠人和社会组织,应以捐赠资金为主;捐赠物资的,接收捐赠单位应提前与云南省民政厅联系确认灾区需求后再组织接受捐赠。
通知还公布了云南当地接受捐赠部门账号,目前,云南省已建立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协调机制,指定云南省减灾中心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联系电话:0871-65731920,65739940。
云南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刘姣霞,0871-65731838、136****8857;账户:云南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开户行:农业银行昆明分行白云路支行;账号:2401***********77;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
云南省慈善总会联系人及电话:范锦丽(捐款),0871-65739584、138****6295,石冀红(捐物),0871-65731400、138****9383;账户:云南省慈善总会;开户行:交通银行昆明分行正义支行;账号:5310***********004074;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