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日前,我市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7名领导干部被点名,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辞退等处理。
这7起案例分别是: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主席陈永红在担任开发区城发局兼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虚列支出,违规使用公款赠送节礼;昌黎县安山镇副镇长徐军违规使用公车看望生病亲属,两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青龙县大巫岚镇陈台子村村干部拖欠饭店饭费1万7千多元,村党支部书记马长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抚宁县抚宁镇滑石后村党支部书记郭红宇违反规定操办儿子婚宴,收受礼金;海港区法院海阳法庭庭长王泽文公车私用;山海关区林业局副局长田宏图为女儿操办"升学宴",三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北戴河区发改局司机李胜清经常驾驶公车到自己经营的冷饮摊帮忙料理生意,受到辞退处理。
针对上述7起典型案件,市纪委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春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效震慑,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