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朱碧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朱碧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 失)的声明
井不动产登公(2023)79号
朱碧群位于井研县千佛镇千佛街95号1栋2单元6层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井国用2013第05222号,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分摊面积为:15.16㎡,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井房权证监证字第0049069号,建筑面积为92.81㎡,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2023年7月3日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若对该不动产权及他项权利状况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2023年7月21日之前)与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33-3717628)。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声明人:朱碧群
特此公告。
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