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第五批安置房分配工作的通告
根据光明区安置房分配工作部署,我街道负责开展辖区内第五批安置房分配工作,现就分房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置房源
本批次分配的安置小区位于科裕新村,房源共3594套,建筑面积区间为33.3-73.51㎡,分为现房和期房两种房源,由全区统一分配。房源具体如下:
现房共3553套,建筑面积区间33.3-54.28㎡,均为毛坯房,其中建筑面积区间33.3-33.7㎡(单房)2285套,建筑面积区间53.71-54.28㎡(一房两厅)1268套。期房共41套,建筑面积区间72.83-73.51㎡(两房两厅),均位于12、13栋,为装修房。上述期房预计将于2024年底前完成腾退。
具体可分配房源以区住房和建设局最终确定为准。
二、分配对象
本批次安置房分配对象为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被搬迁人(以下简称“被安置人”):
(一)2019年11月1日(含当天)至2020年8月31日(含当天)与玉塘街道办正式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或《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协议书》)。
(二)《协议书》约定选择产权调换或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补偿方式的,按规定已移交被搬迁房屋。
(三)签署《放弃房地产权利声明书》《注销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委托书》(如需要)并已经过公证,或者已办理被搬迁房屋产权证明注销登记手续的。
经初步统计,玉塘街道符合本批次安置房分配条件的被安置人共2户,被安置人选房顺序名单以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为准。
三、分配原则
在安置房分配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是先签约、先选房原则;三是遵循《协议书》约定原则;四是面积组合原则;五是有限上浮原则;六是安置指标一次性分完原则。
四、时间安排
本批次排序选房以签约时间为节点,全区统一按五个时间段依次组织被安置人进行抽签选房。
1.第一时间段:2019年11月1日(含当天)至2019年12月31日(含当天)签订《协议书》且协议约定有“拆一补一”建筑面积的。
2.第二时间段:2020年1月1日(含当天)至2020年3月31日(含当天)签订《协议书》且协议约定有“拆一补一”建筑面积的。
3.第三时间段:2020年4月1日(含当天)至2020年6月30日(含当天)签订《协议书》且协议约定有“拆一补一”建筑面积的。
4.第四时间段:2020年7月1日(含当天)至2020年8月31日(含当天)签订《协议书》且协议约定有“拆一补一”建筑面积的。
5.第五时间段:2019年11月1日(含当天)至2020年8月31(含当天)签订《协议书》且约定无“拆一补一”建筑面积(仅享受购买指标或者购买指标奖)的被安置人,以及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享受子女购买指标奖的被安置人。
根据《协议书》签订时间,玉塘街道参与本次安置房分配的被安置人《协议书》签订时间在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期间,在第三、第四时间段参与选房,具体开放选房时间待区工作安排。
五、选房方式及后续事宜
采用抽5选1或抽5选多的选房方式在安置房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现场选房。
选房结束后,建立分房档案并完成备案,根据被安置人选房结果及备案情况进行差额结算、发放结算通知书、签订《安置房转让合同书》及办理入伙手续等。
抽取科裕新村12、13栋期房的被安置人,须在选房现场签署《光明区科裕新村12、13栋房源选房协议》,确认已知晓并接受该部分房源的腾退时间、装修费结算、先选房后办理手续、正式交房前租金收益归属等情况的相关约定。
请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被安置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应的《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到玉塘街道办事处提交安置房分配申请材料。各被安置人对本通告存在异议或认为有遗漏的,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前述材料到玉塘街道办事处咨询或提交书面反馈意见,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地点:玉塘街道公共事务中心土地整备部202室。
电话:0755-23405663。
时间:2023年5月18日起至2023年6月1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