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教发〔2020〕57号关于印发平乐县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平乐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平乐县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村义务教育学校:
现将《平乐县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乐县教育局 平乐县财政局
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9日
平乐县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广大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解决好乡村学校教师紧缺问题,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的现状,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县教育发展大会精神,积极鼓励优秀教师和大学优秀毕业生到条件艰苦的农村及边远山区学校任教,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稳定教师队伍,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含特岗教师)教师。根据学校教师的工作、交通状况、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纳入实施补助范围的义务教育学校共34所,其中一类学校3所,二类学校11所,三类学校6所,四类学校8所,五类学校6所(具体分类情况见***)。
三、资金来源
全县义务教育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以中央、自治区财政下拨资金为主,地方财政相应配套。
四、发放标准
根据中央、自治区财政下拨资金,结合我县教师工作、交通状况、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确定生活补助金额和档次。
(一)一类学校教师的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补助260元。
(二)二类学校教师的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补助220元。
(三)三类学校教师的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四)四类学校教师的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补助180元。
(五)五类学校教师的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补助160元。
五、实施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六、管理办法
(一)以岗定补。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是针对工作岗位的补助,教师在编在岗时享有,离岗(包括请假、退休)后自然取消。
(二)实名管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并实行实名制管理,每年按12个月计发。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严防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
(三)公开公示。通过政府网站、平乐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学校公开栏等途径,对实施方案、生活补助人员、人数、档次标准和发放等情况及时进行公示,保证各个环节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和教师人人知晓,全程接受教师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实施生活补助,进一步体现了国家、自治区、县对乡村教育的重视和对乡村义务教育教师的关心。为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县教育局主要负责落实乡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助人员和补助标准,确保人员不重不漏,不搞平均主义。县财政局主要负责资金筹措,确保乡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助落到实处。
(二)制定方案,平稳实施。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报上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查,并落实到位,同时对各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及时了解和处理发放乡村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设立举报电话(0773-7884174),及时受理教师的投诉,确保补助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乡村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地宣传国家政策,让更多的人关注农村教育,关心农村教师,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四)各乡村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本实施办法,对享受生活补助的教师进行永久性公示,对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的中心学校领导和当事人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平乐县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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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分类表
乡镇 | 一类(260) | 二类(220) | 三类(200) | 四类(180) | 五类(160) |
沙子镇 | 沙子中学、沙子中心校 | ||||
二塘镇 | 二塘中学、二塘二小、二塘中心校、马家小学、周塘小学、牛角小学 | 高桥小学、九龙小学 | |||
张家镇 | 张家二小 | 榕津中学、张家中心校、榕津小学 | |||
同安镇 | 同安二中、同安中心校、同安二小 | ||||
源头镇 | 源头中学、源头中心校、源头二小 | ||||
阳安乡 | 阳安中学、阳安中心校、陶村小学、加东小学、雷锋小学 | ||||
青龙乡 | 青龙中学、青龙中心校 | ||||
桥亭乡 | 桥亭小学 | ||||
大发乡 | 大发中学、大发中心校 | ||||
平乐镇 | 长滩实验小学、福兴中心校、金山小学、龙窝小学 | ||||
合 计 | 3个 | 11个 | 6个 | 8个 | 6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