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局根据省发改委等11厅局联合印发的《贵州省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方案》部署,联合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印发《黔南州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方案》,全面开展为期一年的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废弃汽车长效治理机制,标本兼治、长短结合,推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到2023年底前,完成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到2025年底前,基本建立废弃汽车长效治理机制。
废弃汽车是指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的汽车,不仅侵占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较大安全和环境隐患。“专项执法整治行动”重点对长期停放在城镇规划建成区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进行集中清理。我局将积极督导各县(市)从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组织全面排查、引导自行清理、实施分类处置等方面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并在治理过程中,要求各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