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铁政布〔2022〕1号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北海市铁山港区森林禁火的通告
当前我区进入了干旱高风险时期,风干物燥,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森林禁火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
从2021年12月01日至2022年2月28日。
二、禁火区域
全区林地及林地边缘范围内。
全区石化企业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
三、禁火要求
(一)在禁火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烤火、玩火、放孔明灯,严禁入山人员携带火种进山。
(二)在禁火期内,严禁在禁火区域烧蜂、烧火驱虫驱兽、野炊、熏鼠蛇、吸烟及丢烟头。
(三)在禁火期内,严禁在禁火区域内或禁火区域边缘500米范围内的坟场烧香、点蜡烛、烧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
(四)在禁火期内,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焚烧垃圾、烧稻草、烧甘蔗叶、烧草皮土灰积肥、烧木炭及炼山等非生产性用火。
(五)严禁爆破、勘察等工程用火。
(六)严禁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
(七)对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及个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严格防止被监护人进入禁火区用火玩火。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禁火通告引发森林火灾未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责令赔偿损失,限期更新造林并处以罚款; 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同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反上述通告事项的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镇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灭火机构,森林火警电话:12119,举报电话:0779-8610133。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