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局专项检查抗击疫情防护用品药品销售情况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县医疗保障局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医保局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贯彻落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保报销政策,多措并举,切实保障群众就医需求。同时组织人员深入定点药店进行明察暗访,督促定点药店在销售口罩、消毒液、板兰根等疫情防护用品药品时不得趁机加价,保障供应。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1月27日起,县医疗保障局采取不同方式,持续对零售药店进行明察暗访,严查囤货、趁机涨价、搭货销售等行为。29日,该局干部职工,兵分多路,对县城区多家协议药店进行了专项走访检查,重点查看销售口罩、酒精、“84”消毒液、抗病毒药品等防护用品、药品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了解是否存在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行为,同时告知如有发热疑似病人要做好登记上报及正确引导诊疗等工作。
结果显示,目前,大部分药店口罩缺货,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销售平稳、价格稳定。据统计,目前我县没有发现突发性的异常价格变动情况。此外,防控流感疫情有关的板兰根、莲花清瘟片这类药品价格也保持平稳状态。
检查过程中,不停有市民到店询问购买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医保工作人员一再提醒药店员工,不仅药不能加价,还要做好对市民购买药品的正确引导,让群众不要屯集相关物资,一边使用,一边购买,保障市场平稳供应,避免集中购买导致缺货断货情况的出现。
县医保局要求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相关的药品、用品,不得大量囤积,保证及时供应,诚信经营,携手抗击疫情,在行业内做好表率作用。
接下来,县医保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常态化巡查走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哄抬价格、囤货居奇、牟取暴利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拒绝提供经营服务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