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无主物品的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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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4月01日发表
2022年5月12日本局于桂林市经贸大厦617室查扣涉传资料及相关办公设备(电脑)等物资。
上述案件因无法确定涉案物品所有人,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及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公告。请上述涉案物品的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到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万寿巷1号,联系人:李轶博、都郁,电话:0773-3890982)接受调查处理。公告期满仍无人领取的,本局将把涉案物品上缴或者依法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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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9:43: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