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北区钦州湾大道泥桥阳光之春小区环保问题编号D06130072D06130073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市人民政府:
自接到转来的关于钦北区钦州湾大道泥桥阳光之春小区环保问题信访件后,我区高度重视,于6月15日,指派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联合区交通运输局、子材街道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钦北区钦州湾大道泥桥阳光之春小区的垃圾房位于18栋跟19栋之间的消防停车位旁,产生臭味影响周边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以及生活健康。
(二)钦北区金华路与泥桥路的交界处,每次火车经过铁路桥(阳光之春小区后)鸣笛声产生噪音大,严重扰民。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阳光之春小区垃圾收集点是环卫站机械清运点,从建成垃圾房到今年4月份一直使用。今年4月份,有居民反映产生的臭味影响生活,经环卫站工作人员和物业管理方协商,撤销了该垃圾房垃圾收集斗,改采取垃圾桶定点定时收集的清运方式。由于该小区垃圾量大,每日将垃圾装上车需要一个小时左右时间,并且该垃圾屋的排污系统不完善,物业保洁员没能每日清洗、消毒垃圾屋,导致该垃圾屋周边依旧有臭味产生。
(二)钦北区金华路与泥桥路的交界处,火车经过铁路桥(阳光之春小区后)鸣笛声产生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三、处理情况
(一)经我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环卫站和小区物业方三方沟通协商,撤销该垃圾房垃圾收集斗,今后该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物业管理方自行收集清运到钦州二桥中转站处理。
(二)我区交通运输部门没有铁路及火车的管理权限,为妥善处理火车鸣笛噪音扰民问题,我区交通运输局先后联系了市铁办、钦州车务段、钦北区铁路建设征搬指挥部,并于6月15日上午9:50发函到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协调处理。6月15日下午电话***联系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要求6月17日函复,但截至6月18日中午仍未有答复。区交通运输局继续***此案件的办理工作,并及时办复。
2018年6月18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