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日前市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一、上思县叫安镇杆青村党支部书记梁党、村委主任黄兵谟(预备党员)、村委副主任李妙山(预备党员)等人在开展落实低保***管理和低保清理整治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2016年6月,上思县叫安镇杆青村党支部书记梁党、村委主任黄兵谟、村委副主任李妙山在全镇开展的落实低保***管理和低保清理整治工作中,不认真部署,未按要求组织召开评议会进行审核评议,致使该村6名已故低保人员信息未能及时上报,导致家属继续领取已故人员的低保金。直到2017年6月止,杆青村委会才陆续将上述6名已故低保人员信息上报叫安镇民政办停止低保补助,造成了民政补助资金损失共29220元。2018年8月,梁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兵谟、李妙山受到延长预备期一年的处理,并责令追回损失的资金29220元上缴国库。
二、东兴市江平镇黄竹村原村委主任潘海艳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申报审核工作中把关不严问题
2014年9月至2017年9月,潘海艳在担任东兴市江平镇黄竹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开展2016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申报审核工作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农户申报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该村出现19户农户虚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超过土地确权个人签订合同面积合计19.56亩的问题,导致国家惠农资金流失3941.14元。2018年7月,潘海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港口区企沙镇向阳村委副主任刘金贤、企英村委主任黎家强、东港社区主任苏云龙在核查低保申报对象户申报材料工作中不严不实问题
刘金贤、黎家强、苏云龙作为低保工作具体经办人,在办理陈某某、吴某某、吴某某、阮某某、陈某某等5户城镇低保申报过程中,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实,没有入户走访调查,没有认真核查低保申报对象户的家庭收入、家属从业情况,在上述5户申报材料中所反映的家庭收入与实际严重不符的情况下,将其上报并获审批通过,致使上述5户低保申报对象分别领取了13000元、17000元、13000元、8900元、14000元的低保补助金,导致国家专项资金的流失。2018年7月,刘金贤、黎家强、苏云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防城区峒中镇峒中村党支部书记郑斯福在协助开展陆地边境0~3公里内行政村农村居民边民生活补助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
郑斯福作为峒中村党支部书记,在协助峒中镇开展陆地边境0~3公里内行政村农村居民边民生活补助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对人员已故信息掌握不全面、上报不及时,导致已故9人仍由其家属继续领取陆地边境0~3公里农村居民生活补助款共计11750元问题,造成国家惠民资金损失。同时,郑斯福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郑斯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多发的边民生活补助款11750元由民政部门予以追缴。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关于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重要论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刻不停歇的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切实制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让人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