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企业13日起可申报
禅城区2022年度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扶持奖励申报工作即将开始
佛山市禅城区2022年度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扶持奖励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2023年3月13日~21日申报。对申报期内销售额达10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最高可获得当年对禅城区级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100%扶持奖励金额。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提升发展水平和规模,鼓励企业集聚规范发展,增强禅城区商业可持续发展实力,为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去年12月,禅城区印发出台了《佛山市禅城区促进大宗商品贸易提升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
根据《扶持办法》,扶持对象分为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扶持奖励和大宗商品交易基地建设扶持奖励两部分。
主营大宗基础原材料批发,且批发营业额占总营业额的60%以上,年销售额不少于5亿元的禅城区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可申请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扶持奖励。而申请大宗商品交易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扶持奖励的,基地需符合具有从事大宗商品交易资格,在禅城辖区范围内运营,经营期内符合有关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管理规定,无重大违法、违规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集聚一定规模数量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基地内企业年度销售额总计不少于100亿元;符合所在镇(街道)设立的考核年度目标值等的申报条件。
《扶持办法》明确,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扶持奖励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对申报期内销售额在5亿元~50亿元(不含50亿元)之间的企业,基础奖励标准为申报期内销售合同印花税对应的计税依据的0.45‰;若企业申报期内销售额同比增长达6%,则计算标准提高至0.55‰;若同比增长达10%,则计算标准提高至0.6‰。
第二档,对申报期内销售额达50亿元~100亿元(不含100亿元)的企业,基础奖励标准为申报期内销售合同印花税对应的计税依据的0.55‰,若企业申报期内销售额同比增长达6%,则计算标准提高至0.6‰。
第三档,对申报期内销售额达10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奖励标准为申报期内销售合同印花税对应的计税依据的0.6‰。
同时,《扶持办法》也设置了扶持奖励封顶标准,也就是,对申报期内销售额在5亿元~100亿元(不含100亿元)之间的企业,扶持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对禅城区级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80%;对申报期内销售额达10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扶持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对禅城区级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100%。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https://fsfczj.foshan.gov.cn)按系统要求填报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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