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司法温度记玄武区一场特殊的调解
“被告,原告的起诉请求是……”
“作为被告,你有以下诉讼权利和义务……”
“刚才我说的内容,你有没有哪里没听懂?”
这是一场特殊的调解,调解地点不是庄严肃穆的法庭,而是被告家中;承办法官不再端坐审判席,而是坐在被告面前,一字一句将原告的起诉状全部念出,针对其中列出的具体时间点和重要事实,还会逐一询问被告的具体意见和想法。如此与众不同的调解,源于一个月前一场“失败”的庭审。
2022年12月12日,一个普通的工作日,玄武法院知产庭法官李海桥一早便来到法庭,为一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做开庭准备。规定的开庭时间到了,却迟迟不见两名被告的身影,法官电话联系被告王某,得知王某与被告焦某系夫妻关系,被告焦某是一位盲人,当天无法到庭,王某因为出差在外也无法出庭。虽然应诉文书和开庭传票早已电子送达被告,继续开庭并不违反法定程序,但法官考虑到如被告焦某确系盲人,很有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本次纠纷和诉讼事宜,无法行使应诉答辩的权利,当即决定暂停当天庭审,择日重新安排开庭。
2023年1月9日,法官与书记员和原告共同前往被告家中,焦某提供了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残疾证原件等材料,经核查,焦某残疾程度为视力一级,无法看到任何影像,只能感知白天黑夜。
于是出现了开篇的一幕,法官向焦某详细解释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律规定,并在现场充分听取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接下来法官作了释法说理,让他们回忆原有的邻居情谊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所作的努力,劝说双方互谅互让,冰释前嫌。
在法庭的主持下,原告表示充分体谅,且愿意大幅减少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数额,被告也充分理解了原告诉求,愿意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尽量赔偿一部分给原告造成的违约损失,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一个电话,一次***,一场调解,办结了一个案子,化解了一场纠纷,更温暖了当事人的心,愿我们的真诚服务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温度。
编辑:陶媛
审核:汪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