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山市鑫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局受理周广庭工伤认定申请并对其单位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现因无法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予中山市鑫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本局对《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以公告形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如下:
一、公告文书:编号为2212***********0《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二、受送达人:中山市鑫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三、内容:周广庭自述被你单位派遣至中山市艾妮诗日用品有限公司工作,于2022年6月5日因受到事故伤害,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已受理该申请。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举证,提交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工伤认定。
联系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圃分局
联系人:潘灿锦
联系电话:23229211
联系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49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