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研究出台兴化市内部审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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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1月02日发表
近日,市审计局正式编印出台《兴化市内部审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从目标和范围、组织形式和方式、主要内容、结果评定及运用等4个方面对全市内部审计工作绩效考核工作作分解布置。
《办法》明确该项考核一般于每年12月开展,采取各单位自评与兴化市审计局审计指导站综评相衔接、共结合的方式,从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规范化情况、审计结果运用情况、资料报送情况、内部审计活动参与情况、特色工作情况、一票否决等9个方面对各内审责任单位及其机构进行“基本分+加分”综合评价赋分。考评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抄报市委审计委员会有关领导,并作为评选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年度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和评价该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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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4:03: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