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容县灵山镇灵山村矿区水泥配料用页岩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玉自然资采挂告〔2022〕1号
广西容县灵山镇灵山村矿区水泥配料用页岩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玉自然资采挂告〔2022〕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细则等两项制度的通知》(桂资交发〔2020〕2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玉林市2021年度第二批采矿权出让计划的批复》(桂自然资函〔2021〕3463号)等规定,由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广西容县灵山镇灵山村矿区水泥配料用页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一)出让人: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二)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三)交易场所: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广西容县灵山镇灵山村矿区水泥配料用页岩矿(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矿权编号:2022001号)
1.采矿权名称:广西容县灵山镇灵山村矿区水泥配料用页岩矿。
2.拟出让矿种:水泥配料用页岩。
3.地理位置: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灵山镇灵山村。
4.矿区面积及范围坐标:矿区面积为0.4604平方公里,矿区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如下:
拐点 编号 | 2000大地坐标 | 拐点 编号 | 2000大地坐标 | ||
X(坐标) | Y(坐标) | X(坐标) | Y(坐标) | ||
J1 | 2506694.82 | 37458871.74 | J17 | 2506586.47 | 37458997.15 |
J2 | 2506694.82 | 37459055.61 | J18 | 2506270.41 | 37458907.57 |
J3 | 2506670.40 | 37459079.96 | J19 | 2506227.59 | 37458674.23 |
J4 | 2506658.16 | 37459170.74 | J20 | 2506300.47 | 37458480.83 |
J5 | 2506***4.87 | 37459214.89 | J21 | 2506283.43 | 37458419.07 |
J6 | 2506618.20 | 37459387.05 | J22 | 2506292.76 | 37458360.45 |
J7 | 2506***6.86 | 37459484.19 | J23 | 2506348.87 | 37458284.24 |
J8 | 2506614.94 | 37459689.39 | J24 | 2506629.02 | 37458175.52 |
J9 | 2506638.75 | 37459761.40 | J25 | 2506665.33 | 37458217.26 |
J10 | 2506609.34 | 37459832.41 | J26 | 2506661.89 | 37458433.66 |
J11 | 250***05.21 | 37459875.54 | J27 | 2506578.34 | 37458433.38 |
J12 | 2506328.76 | 37459885.03 | J28 | 2506581.60 | 37458***5.40 |
J13 | 2506254.28 | 37459531.45 | J29 | 2506517.94 | 37458661.80 |
J14 | 2506230.69 | 37459353.34 | J30 | 2506521.10 | 37458816.46 |
J15 | 250***28.84 | 37459311.75 | J31 | 2506578.13 | 37458871.74 |
J16 | 2506586.51 | 37459261.61 | |||
矿区面积:0.4604km2,合690.6亩 |
5.资源储量:矿区查明保有的水泥配料用页岩矿资源量为1908.59万吨,其中可采水泥配料用页岩矿储量1259.73万吨,可综合利用建筑用砂岩矿储量129.33万吨。
6.勘查工作程度:详查。
7.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8.开采标高:+369.27m~+220m。
9.设计生产规模:70万吨/年。
10.出让期限:采矿权出让期限为19年(含基建期1年),自出让方向受让方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载明的有效期起始之日开始计算。
三、出让方式
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即通过玉林市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xgtjy.com/GTJY/)进行出让,以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
四、出让条件及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挂牌起始价
广西容县灵山镇灵山村矿区水泥配料用页岩矿挂牌起始价1460万元人民币。
(二)增价幅度:50万元人民币及其整数倍。
(三)保函:竞买人须提供指定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指定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函担保金额438万元人民币,保函需明确竞买人竞得后,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的,担保银行应向同级财政部门缴纳保函担保金额作为违约金。
竞得人在挂牌活动结束后,需与出让人协商其提交保函的具体解除担保时间;未竞得的竞买人提交的银行保函,由出让人在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担保申请人。
(四)竞得者出让收益缴纳要求:
3年内分3期,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应缴采矿权出让收益的20%且不低于1000万元。余款允许分两期缴完,每隔12个月缴纳一期,每期缴纳余款的50%。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10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采矿权出让收益。
(五)竞买人资质条件:
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
2.交易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3.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信用报告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
(六)竞买人需要提交:
1.竞买人须在银行担保函审查截止时间前,向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提交符合要求的银行担保函原件。
2.网上竞买申请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法人须现场委托或公证委托,还应提交法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公证委托文件(原件)。
7.登录http://www.gsx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打印相关证明材料(查询对象:参加报名的公司和出资股东);涉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的“个人征信”相关证明材料(查询对象: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出资人)。
8.企业章程(须注册所在地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原件)。
五、网上挂牌时间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2年6月27日9时至2022年7月22日16时30分。
(二)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9时起至2022年8月5日16时30分。
(三)银行担保函审查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16时30分。
(四)挂牌时间:2022年7月22日9时至2022年8月8日10时。
(五)报价时间:挂牌期间(竞买人获取竞买资格后方可报价)。
(六)限时竞价询问时间:2022年8月8日10时00分-2022年8月8日10时04分,共4分钟。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七)限时竞价时间
限时竞价询问期间,有竞买人同意(但不包括仅有最高有效报价人同意)进入限时竞价的,则在询问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依系统设定的程序进行,直至限时竞价结束。
(八)挂牌出让文件获取途径
挂牌出让文件从网上获取。意向人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直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gxgtjy.com/GTJY/)浏览和采矿权出让文件及办理有关网上交易数字证书等资料。
(九)申请竞买方式和程序。
本次挂牌采取网上报名与报价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采矿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核准其竞买资格,并自动生成《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方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的报价竞买活动。
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资料浏览与(为确保竞买人能够顺利竞买该采矿权,建议意向竞买人须在公告期间办理数字证书第一步先取得玉林自然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资质审验后在数字证书申请表盖审核章,地址: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投资集团办公大楼)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第二步通过公对公转账的方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支付办理证书费用,(详见《广西自然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若竞买人未及时办理数字证书产生不良后果,请自行承担。挂牌出让文件从网上获取。意向竞买人可直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gxgtjy.com/GTJY),或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http://www.gxdlr.gov.cn),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可浏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广西自然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广西CA证书使用手册”及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等资料。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在挂牌报价期内无人报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
(二)在挂牌报价期内只有一人报价的,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成交,确认该竞买人为采矿权竞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网上交易系统不予接受,则在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宣布挂牌不成交。
(三)在挂牌期限届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则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内,系统将会询问进行了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参与限时竞价。竞买人应当在4分钟询问期内作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上交易系统,超过4分钟询问期未提交的,则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则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截止时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网上限时竞价开始后,交易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在限时竞价期内按规定报价(竞买人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以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递增报价,可多次报价),以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采矿权竞得人。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玉林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采矿权,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担保银行应向玉林市财政部门缴纳438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其违约,竞得结果无效:
1.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三)在本次挂牌活动中,竞买人有违法、违规及违约行为的,将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并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九、合同、成交后移交资料清单
(一)合同
(二)成交后移交资料清单:
《广西容县灵山镇灵山村矿区水泥配料用页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及评审意见书,由容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
十、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
(一)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安全、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事项须按有关规定依法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办理采矿登记手续所需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安全设计中安全技术设施设计等相关资料由竞得人负责提供,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标的瑕疵的影响。采矿权投资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的采矿权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等原因存在有瑕疵,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三)竞买人应知晓因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生态环境、安全、林业、饮用水源、水利工程、国家和自治区产业等政策调整影响或限制矿业权人权利的风险。在开采许可证有效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的,须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四)采矿权部分出让范围位于国家已基本认可约占全区国土面积45%的“双评价”生态极重要、极敏感等重要区域内,国家正在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且尚未正式批复,出让的采矿权可能存在因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导致无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风险。
(五)竞得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须按照采矿权登记规定提交所需的材料,依法申领《采矿许可证》。竞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限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先期已缴纳的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六)未按时足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诚信系统,加收的滞纳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逾期时限超过6个月仍不缴纳的,发证机关有权吊销采矿许可证。
(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开采大中型规模矿产资源,采矿权人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在2年内逾期未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无正当理由停工或者停产连续满2年的,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有权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八)其他:如涉及国家出资、资源整合、违法查处、诉讼、信访、权益纠纷等对开采工作产生风险的情形。竞买人应知晓因无法租用土地、协调地上附着物等原因导致无法开展开采的风险。
(九)不可抗力的影响。
(十)竞买人需到采矿权现场踏勘的,由竞买人自行前往。
(十一)竞得人须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及验收工作。逾期未通过验收的,由当地自然资源局责令2个月内完成整改验收;超过2个月未完成整改验收的,责令停产并需在4个月内完成整改验收;责令停产超过4个月仍未通过验收的,登记机关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出让工作由玉林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容县自然资源局协助,由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交易中心地址: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地产集团办公大楼)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李先生 0775-2696398 黄先生 0775-2800690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地产集团办公大楼)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咨询电话: 0775-2696398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7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