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玲到陆川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
陈玲到陆川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
11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玲率检查组到陆川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丘妙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丘玉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志军及县卫健局、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领导分别陪同检查工作。
汇报会上,陈玲听取了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工作情况汇报,对我县当前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要求我县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健全传染病预防控制的系列工作机制预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陈玲强调,传染病防治工作首要在“防”、其次在“治”。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在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公共卫生环境监管,强化传染病报告信息化建设,完善应急反应机制。要不断加大传染病防治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专业医护人才培养,特别是要强化基层乡村医生队伍梯队的建设,夯实基层卫生防疫网。要不断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网络、工作队伍和硬件设施,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疫情防治能力,形成有效的县镇村一体化防治屏障,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汇报会后,陈玲还先后深入县人民医院、乌石镇中心医院等地,实地检查医院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的设施建设、防护物资及队伍配备、业务开展等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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