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两项工作获自治区督查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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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2月15日发表
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桂政办发〔2019〕95号),我县2018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在考核中评价为优秀,获自治区督查激励。其中,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自治区将给予我县50万元的资金奖励;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自治区将给予我县一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奖励。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全力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发扬成绩、弥补不足,真抓实干,以扎实的工作业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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