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关于解除部分高风险区的通告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二十条优化措施和新十条优化落实措施等要求,我区自2022年12月13日0时起,将以下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团山镇:
1.望丰社区阳光瑞城7号楼22、23、24层
刘集街道办事处:
1.武坡社区一组6号
紫贞街道办事处:
1.春园社区航宇小区19号楼7单元2、3、4层
2.春园社区春景花苑2号楼1单元5、6、7层,2单元2、3、4、6、7层
3.春园社区市政管理处家属院5号楼1单元1、2、3层
4.园林社区中原花园一期2号楼2单元1、2层
七里河街道办事处:
1.大石桥社区樊城区司法局春园路家属院1号楼2单元1、2、3层
2.大石桥社区董台小区6号楼3单元3、4、5、6层;7号楼3单元1、2层;8号楼4单元2、3、4层;9号楼2单元3、4、5层,5单元1、2层;32号楼4单元7、8、9层;33号楼4单元7、8层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主动落实好各项防控要求。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让我们共同努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