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宜宾聚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延续劳务派遣业务的批复
翠人社办发〔2022〕218号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宜宾聚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延续劳务派遣业务的批复
宜宾聚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延续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公司延续劳务派遣业务,向用工单位派遣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许可证号:川人社派202****20046,期限三年,2022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
请你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如实报告下列事项:(一)经营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三)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四)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五)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六)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七)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批复5个工作日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区人社局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股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8日